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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遺囑

精神能力評估
(訂立遺囑)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列明身故後,想怎樣安排自己的身後事,包括如何分配遺產。若「立遺囑人」年事已高、曾中風、患有老人癡呆症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況的疾病,均需要在訂立遺囑時,先請精神科醫生為「立遺囑人」檢查精神狀況,確立其精神狀況為清醒並適合訂立遺囑。

「立遺囑人」必須具備以下4種能力:

  1. 能夠表達自己的意願和決定

  2. 明白其財產分佈和範圍

  3. 明白受益人與他本人的關係

  4. 分析其分配的原因及明白當中帶來的結果

不然,當「立遺囑人」去世後,親人有機會質疑遺囑的有效性及真實性,最終遺產受益人亦會因此需要證明立遺囑人在草擬及簽署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及意願。但如遺囑經由律師辦理,「立遺囑人」提前所擬定的遺產受益人,便能免除證明上述事項的時間及法律費用。同時,如有醫生證明「立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清醒,並具備上述的能力,便能大幅減少日後爭拗的機會。

​平安三寶 遺愛家人
遺囑(平安紙)
計算預算

一般人對安排自己的身後事十分抗拒,因不免觸碰了死亡這個禁忌。然而,若死者在生前未有作好預備,而死後遺產只能以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去分配,則有可能在家人哀痛的情況下添上不必要的紛爭。

持久授權書
簽訂合同

持久授權書的主要功效,在於允許授權人賦予權力予受權人,在授權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處理其財務資產。由於已選定代你處理財務事宜的人,家人就無需要就此向法庭申請,省下金錢及壓力。

預設醫療指示
營救病人

在精神健全時,透過預設指示,指明自己一旦病危時,是拒絕還是接受維生治療。若預設醫療指示有效且適用, 家人和醫護人員必須遵行,免除了病人的家人在病人生死徘徊之際,還要作出抉擇而受壓。

撰寫精神科報告

在撰寫精神科報告的過程中,精神科醫生會盡力為您提供專業的協助。以確保所撰寫的精神科報告是客觀、專業和清晰,希望報告能針對性地為你解決問題,並交予有關機構或律師。

醫生可就以下個案提供專家報告:

  • 民事及刑事案件

  • 工作壓力評估

  • 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

  • 兒童精神科評估(例如:過度活躍症自閉症等)

  • 精神病醫學報告(例如:焦慮抑鬱、思覺失調、認知障礙等)

  • 意外索賠

  • 家庭和兒童保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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